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燃气经营;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烟花爆竹批发;烟花爆竹零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保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金属结构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