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生产氧气;无缝气瓶检验;销售:氧(压缩的和液化的)、乙炔、二氧化碳(压缩的和液化的)、氦(压缩的和液化的)、氮(压缩的和液化的)、氩(压缩的和液化的)、消防气IG541(50%氮气40%氩气10%二氧化碳)、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编号:GBW(E)062676)、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编号:GBW(E)062975)、氮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编号:GBW(E)062973(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