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教育、体育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基础教育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五)负责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六)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社团工作。(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负责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八)落实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方案,负责推广普通话工作。(九)负责协调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十)负责规划、指导、管理全县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