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