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收集保管利用档案、地方志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科技发展。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集中统一管理市级档案资料和沧州历史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接收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并进行业务指导;征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工作;依法公布档案,提供档案、地方志资料利用服务,承担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工作;负责馆藏档案、地方志资料的技术保护工作;负责市级档案数字资源的收集、保存和提供利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本馆数字档案、方志馆建设和运维;制定全市地方志编纂的业务规范、编纂方案,并组织培训,指导编纂地方志及其他地情资料,组织地方志书评审验收,组织编修地方史;搜集、整理、保存地方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发利用档案、地方志资源,为党委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开展档案、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开展馆际合作;开展本馆档案、地方志宣传工作,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