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参与拟订全县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乡村振兴。制定乡村振兴发展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为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有关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有关规划,组织开展项目实施评估、监测、竣工验收,承担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和乡村治理的有关服务保障。承担有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日常巡查、问题收集和整改、定期检查等工作,参与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贯彻执行中、省、市、县乡村振兴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后期扶持的相关政策,参与拟订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防返贫监测信息体系建设,对返贫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政策宣传。负责联系协调行业乡村振兴工作和定点联系。指导协调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乡村振兴。负责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管理,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