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环保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械租赁、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材料销售、钻井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拆迁工程及门窗工程、建筑幕墙、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及污水处理工程、土石方工程、新能源产品销售、特种专业工程、古建筑工程、不锈钢栏杆制作及安装、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标识与标牌制作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