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县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等工作。负责全县大数据发展、信息化建设及其管理、指导、协调等工作;负责起草全县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发展领域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加快全县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发展的意见建议;负责县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审批、信息化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信息化项目建设监督和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负责统筹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进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公共应用平台和公共支撑平台建设。负责全县政府网站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