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党中央关于水务、市政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为全区水务、市政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推动全区水务、市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承担全区水库、塘坝工程维修、运行监督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区河(湖)长办公室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的辅助工作。承担区管河道的保洁、维护、清淤疏浚等治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落实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实施。承担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辅助工作。承担节约用水的相关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泉水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全区防汛抗旱工作。配合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全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雨水情监测预警、防汛抢修抢险等相关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雨污水管线养护、积水点改造及日常清挖疏浚工作。承担新建道路工程排水设施的交接工作。承担辖区雨污水排水泵站设施日常维护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城市道路日常巡查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城市中、小型桥梁日常巡查养护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城市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及养护工作。坚持科学养护与规范化建设,推进相关街道办事处公路养护工作,承担施工技术支撑工作。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