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统一管理运营上林县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铺面等国有资产,并负有保值增值责任;管理上林县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用国有资产或资金开办的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管理运营上林县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闲置的资产开发利用;接管和盘活上林县国有企业改制后剥离出来的国有资产,包括产权、股权、土地、宾馆、招待所、食堂、会议室等已剥离出来的国有资产;承担或参与上林县矿产资源的调查、开发和矿产资源开采权的经营;承担县人民政府授权对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及工业园区的投资及拟用国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等融资工作;土地储备及一级开发;土地整治服务;汽车租赁、房地产开发、广告经营、物业管理、商品混凝土特许经营;上林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职责。(以上经营范围,涉及需行政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