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全区畜牧业的调研、信息和统计工作,掌握全区畜牧业发展动态,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建议和依据。承担全区畜牧产业化战略的实施,负责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生产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承担全区畜牧兽医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和畜牧兽医科技队伍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全区畜牧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协助做好全区畜牧生产、兽医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动物疾病预防工作。协助做好动物卫生检疫工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