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地板销售;润滑油销售;旧货销售;寄卖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非食用冰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颜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贸易经纪;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