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承担机关事务工作的计划、相关制度的拟订并组织实施。(二)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能耗数据统计、节能型机关创建和评价考核等工作。(三)承担全旗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全旗公务用车的更新、调配、处置工作;开展全旗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的统筹调度使用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工作。(四)承担全旗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处级干部周转住房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中大型维修、处置维修等工作。(五)承担旗四大班子、旗直各部门办公区域、处级干部周转住房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六)承担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