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2、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调度使用及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内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维修。3、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内的水、电、暖供应及物质设备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各项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4、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内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项工作。5、负责全县重大会议安排,协助有关部门承办在我县召开的会议及县内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6、负责县委、县政府机要通信、应急、接待、调研等工作用车安排及公务用车平台管理。7、负责对外联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县级领导外事活动及接待服务工作。8、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