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受市水利局委托行使项目法人职能,承担水利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施工组织工作,主持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资产移交。(二)承担项目的工程报批和施工报建等相关手续。(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并签订有关合同,依法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四)协助市水利局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五)承担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提出请款审查意见。(六)承担项目投资预(结)算及所有环节文件资料和技术图纸的建档工作。(七)协助市水利局研究制定重点项目的年度计划、储备工作。(八)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民事纠纷调处和安全生产工作。(九)承办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