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文化创意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策划、组织、推广服务;赛事组织与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包装设计;舞台表演灯光道具服务;摄影摄像服务;翻译服务;音响、视频、展台设备租赁;文化领域内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送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销售: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批发零售;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