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物业管理政策规定制定全市物业管理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进行初审考核年审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方案监督其开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建登记以及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备案管理指导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开展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制度组织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职业资格培训发放从业资格证书参与新建小区建设方案和旧住宅小区改造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对新建商品房和公房出售按规定收取物业维修资金监督审批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维修保障金收取的标准分别是物业维修资金抵押金按照房屋总造价的5‰收取物业维修保证金按工程造价的2%收取会同相关部门新建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验收组织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移交和达标验收工作依据相关规定监督开发建设单位按建筑面积的4‰提供物业用房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协议业主公约履行情况仲裁物业管理纠纷受理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