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医疗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险业务,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医疗保险待遇;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信息管理,编制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审查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待遇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协助研究拟定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发、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安全保障以及医药价格监测和招采平台、公告服务平台管理维护,定点医疗机构保险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做好医疗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有关医疗保险的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基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