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惯彻执行省、州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省、州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促进全市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各类金融功能区建设;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全市拟以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新设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工作;承担市政府出资的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和金融风险应急处轩机制;负责联系省、州金融监管派出机构及金融机构;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基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