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本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有关法律法规,为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和为残疾学生提供劳动技能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指导等保障工作;承担残障学生自强不息品质和中度智力残障儿童、少年基本生活能力等的培养工作;承担学校教职工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学校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承担学校财务、经费、校产管理及学生的学籍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校园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