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主要承担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的新闻、专题、广告及其他信息的采集、编辑、制作、发布等。负责对上、对下、对外的沟通联系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资源的合作、协作、开发和利用等。负责平台信息收集、素材整合、节目策划以及演出经济机构、文艺表演团体等各类活动的策划、创意、组织、实施及发布。负责策划各类品牌推广,包括节目、广告等衍生产品的相关发行、发布。负责各平台的运营管理维护,做好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信号、节目及其他信息的播映、转播、传输和技术监测。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等。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