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投标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编写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规划咨询、评估咨询、工程资料编制服务;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耕地障碍治理、耕地修复、耕地污染治理;园林绿化设计及施工、景观设计及施工、装饰装修设计及施工;地面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