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网络托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含移动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网络接入业务(仅限3.5GHz无线接入业务);900/1800MHz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按许可证核定的项目和期限从事经营)。 通信、互联网技术开发及其网络维护,通信、互联网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销售互联网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和发射设施)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