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城市有机更新和公园城市建设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根据城市有机更新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包装策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重要街区、城市景观建设以及特色街区打造、建筑立面整治、老旧院落(小区)改造等城市有机更新具体项目。参与生态区(公园)、公园城市示范片区、绿道、小游园、微绿地等公园城市生态场景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管护等工作。负责研究公园城市产业融合和价值转换重大问题,为公园城市生态建设和场景营造提供建议意见。承担城市有机更新和公园城市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木、绿地、湿地保护有关调查、监测、预报、防治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农村领域监督管理的有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