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企业总部管理;初级农产品收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