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教育机构的建立、审批、管理、撤销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制定全区性的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体育事业的发展;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会救助规划和调整救助标准;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养老机构的管理工作;临时救助工作;殡葬工作和儿童收养政策;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地名工作、区规划工作;社会组织年检,孵化组织的孵化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工作,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双拥工作,征兵工作;负责医政医改、基层卫生、职业卫生、老龄、爱国卫生、创卫、疾病预防、疫情防控、基本药物、中医药、卫生监督等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范围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