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农三牧”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决策部署、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政策、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协助推进全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参与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发展、农村牧区综合改革、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研究,承担相关工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产业带动及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等项目发展相关工作。承担乡村振兴项目的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风险防范等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扶贫资产管理、农村牧区人口转移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国防返贫开发信息系统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动态监测、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辅助性工作,承担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调研、项目管理及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相关辅助性工作、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等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法治乡村建设、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及厕所革命的项目管理及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