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元阳县行政区域内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2、组织实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规划;3、监测哈尼梯田资源状况,收集、整理哈尼梯田资源相关资料,并建立档案;4、组织开展与哈尼梯田有关的科研、科普、展示和宣传教育等活动;5、监督指导哈尼梯田资源的开发利用;6、审核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科学考察、大型娱乐活动、影视拍摄、旅游服务等项目;7、负责哈尼梯田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8、依法收取相关规费;9、负责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其他工作;10、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