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城乡统筹治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工作事项。承担城乡统筹治理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发展、城乡治理工作运行、考核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县治山、治水、治污、治城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的协调服务,并参与调查研究;承担梳理跨部门职责边界,协调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协调服务,承担城区空气质量网格化智能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设备维护管理,定期分析检测数据,协调整改相关问题。负责12345热线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综合评价机制,定期公布热线受理问题办理情况。负责卫生县城创建和巩固管理、病媒生物防制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人居环境卫生综合评价,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等示范性创建工作的协调服务;参与制定统一的创建工作标准,建立健全配合联动、资源共享的创建工作机制。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