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工作职责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2、讨论决定本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社区服务、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负责街道和基层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党内各项制度。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5、负责街道和所属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工作。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1、组织实施国家的有关法规、章程,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决议和规定,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2、领导和管理街道经济、财政工作,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3、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4、组织辖区内的居民开展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等事业。5、负责辖区街路和庭院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设施建设,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冬季道路清冰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6、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组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7、依法完成兵役登记、征兵任务,负责拥军优属、国防教育,优抚救济、殡葬改革、社会福利工作。组织和监督对私建滥建,擅自设摊、堆物,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行为查处工作。9、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科普活动。10、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11、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三类以下单位安全防火工作。12、组织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完成社会保障工作。13、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14.参与新建居民区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居民委员会用房)以及其他配套项目验收工作,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有权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15、监督指导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16、反映居民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