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和拟定全区机关事务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程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指导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专项巡检。(三)负责指导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四)负责指导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负责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初审初核工作。(五)负责区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六)负责接待工作。1、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区的接待工作。2、负责党中央、国家机关副部级以上领导来区的接待工作。3、负责省四套班子副省级以上领导;省委、省政府系统一级单位正厅级以上实职领导,省人大、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正厅级以上实职领导来区的接待工作。4、负责市四套班子副厅级以上实职领导来区的接待工作。5、负责外省(市、区)四套班子正厅级以上实职领导来区的接待工作。6、负责上饶军分区副师级以上担任实职的首长,省军区正师级以上担任实职的首长,中央军委及其他军区副军级以上首长来区的接待工作。7、负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邀请的重要来宾来区的接待工作。(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