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绿道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本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绿道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制度。负责直管范围内广场、公园、城市道路(除车行道外)配套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新建、改造及养护工作。负责直管范围内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绿道技术指导。开展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绿道技术推广、科研及科普工作。负责园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共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参与规划建成区内公共绿地景观的新建。协助主管部门改造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及竣工验收。参与编制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绿道技术规范及标准,并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对迁移和砍伐城市树木、占用城市绿地、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除车行道外)的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