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文艺创作;版权转让;版权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脑动画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