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负责景观照明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二)负责为城市园林绿化、景观亮化、城市道路设施、环境卫生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三)负责公共绿地、公园景点树木花草种植和养护相关工作。(四)负责对城市道路设施进行维护与管理;负责对道路设施违规行为的查处提供服务保障。(五)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六)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工作。(七)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卫生环境清理工作;负责除运雪工作。(八)负责市容绿化、景观照明、城市道路设施、环境卫生方面的巡检等工作。(九)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十)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十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