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与管理、矿区管理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道路、桥涵、排水管道、河道、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改造、维修养护、防汛、渡汛及相应配套设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启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调及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和房屋测绘管理、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租赁和修缮及房屋改革等服务工作。组织建设供热外网管线和供热设施,对老旧供热管线和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负责受主管部门委托对全市物业公司资质审核、人员培训及相关服务。负责开展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开发、劳务输出,协调建工队伍与建设单位关系,为建筑业开发市场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建成区地坑点建设、垃圾清运、保洁、城区水厕管理维护及卫生费、垃圾代运费收缴,城区及乡镇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树木、绿地、广场等的规划设计、种植及养护工作。负责矿区供热管网设备的检修、成本控制及收费管理,保障矿区供热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完成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