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强化卫生防疫职能,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2.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现场救护。3.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及中医药服务,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服务,转诊服务,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临终关怀等。4.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爱国卫生指导等。5.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6.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检查及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8.协助处理服务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9.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履行的卫生监督协管等其他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