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目标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申报、调配、管理与维护区级机关办公用房、机关生活服务设施及公共活动等用房和设施设备。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维修管理工作;做好住宅新村物业管理的移交工作;搞好行政中心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入驻单位(部门)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业务指导和财务制度监督等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内临时户籍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并负责这些场所的餐饮服务、安全保卫、邮电通讯、绿化保洁、爱国卫生、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推进机关后勤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承办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有关会务、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