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研究拟订百利新区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根据百利新区城市总体规划,承担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百利新区开发、建设与管理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百利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调解决百利新区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负责研究拟订百利新区招商引资、投融资及产业发展政策,并承担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研究提出百利新区智慧城市规划建议,并承担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