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地方性政策意见建议。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负责指导协调监督项目法人和县(市、区)政府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负责监督检查县(市、区)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实施移民工作验收。负责水库移民扶持人口申报、管理和扶持。负责审核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提出移民资金的调控、分配建议。负责水库移民项目核准、管理、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配合做好库区、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