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限以自有资金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污水泵站设施的维护管理;污泥处置;污水水质检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销售;凭本企业有效资质从事施工及安装服务;负责授权范围内涉水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以及经县政府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