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保技术开发、环保工程、咨询、环境监测;环保仪器、环保设备的设计、产品的购销;环保设备、给排水设备、水处理设备、气处理设备生产、销售及安装;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环境影响评价;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清洁生产咨询服务;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政污水、工业污水、工业废气、工业粉尘、生活污水、医疗污水、采矿及洗矿废水、制药废水、冶炼废水、食品废水、畜禽养殖废水、烟气除尘脱硫治理工程的设计、承建、治理;中水、自来水工程的设计、承建;中水销售、自来水供应;节能减排工程、环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方案的编制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