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各项工作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代表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等对市里委托的房屋征收单位所实施的房屋征收补偿具体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市人民政府委托的房屋拆除单位所实施的房屋拆除具体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及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召开房屋征收协调会、听证会及其它有关会议;协助财政等相关部门结算征收补偿费用、过渡费及委托房屋征收、拆除费等费用配合财政与上级结算各项目资金;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房屋征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他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档案资料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回迁安置房的分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