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受档案主管部门委托研究拟订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监督指导全市各类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农村牧区档案业务工作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承担列入进馆范围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对相关单位档案业务工作进行规范;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统计等工作;承担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接收和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档案保护和科学研究档案科技成果验收和转化应用工作;承担档案宣传研究出版相关工作;开展档案陈列展览编纂档案资料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档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