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港航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参与拟订有关具体规定。 (二)参与组织编制全市港口建设航运发展的年度计划和总体规划等各类建设规划,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具体实施港口公用航道、防波堤、拦沙堤、锚地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等工作;参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市港口建设及维护相关工作。 (四)承担港航建设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港航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开展港航对外交流与作、港航从业人员技术业务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港航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六)承担港口规费征收的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预决算、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与港航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防和交通战备等有关工作。 (八)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