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执行国家、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2、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和支付,财务和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3、负责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执行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承担重点监控品种的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分析等工作。4、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相关待遇核定等业务经办;承办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核销等业务。5、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衔接协调、补充医疗保险的招投标及日常的事务性工作。6、负责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其缴费和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记录、咨询等相关服务。7、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