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党工委管委会机关食堂等后勤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各类重要会议、活动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管委会行政中心办公用房、公有住房、业务用房统一管理,负责行政中心大楼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维修维护、卫生保洁、绿化美化等物业管理。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和处置管理工作,做好公务出行、公务活动保障等工作。指导协调风景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和省内宾接待工作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负责重要接待活动的综合协调,承担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景区派出的各类检查、调研。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方针政策,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措施,实施评价考核机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监督检查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风景区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