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建设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亮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防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防腐保温工程、边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