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宗旨: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新闻舆论宣传,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新闻宣传、影视文艺宣传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承担新闻舆论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和水平;承担打造渠道丰富、覆盖广泛、传播有效、可管可控的移动传播矩阵工作;综合运用多个终端,发挥各终端传播优势,形成分众传播、分类覆盖的格局;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律法规,承担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维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组织新技术的研究、引进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报纸及新媒体等媒体终端的采编、制作、审核、播控、传输工作;组织开展音视频生产创作和营销宣传工作;承担东昌府区智慧政务、智慧城市、户外公益广告建设等工作,进行权威信息发布、信息资源整合、数据开发利用;承担广告和相关创收项目的策划、制作、经营及优质安全播出工作;承担融媒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对上、对外宣传工作;承担人才的培训、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加强融媒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承担开展广播电视新媒体建设,做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