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公路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