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依法以盟应急管理局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统一行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依法受理应急管理方面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承担全盟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指导全盟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配合做好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工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依法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与主管部门、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完成盟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